秦始皇時,有王道平,長安人也,少時與同村人唐叔偕女,小名
父喻,容色俱美,誓為夫婦。尋王道平被差征伐,落墮南國,九年不
歸,父母見女長成。即聘與劉祥為妻,女與道平,言誓甚重,不肯改
事。父母逼迫,不免出嫁劉祥。經三年,忽忽不樂,常思道平,忿怨
之深,悒悒而死。死經三年,平還家,乃詰鄰人:“此女安在?”鄰
人云:“此女意在于君,被父母凌逼,嫁與劉祥,今已死矣。”平問
:‘墓在何處?”鄰人引往墓所,平悲號哽咽,三呼女名,繞墓悲苦
,不能自止。平乃祝曰:“我與汝立誓天地,保其終身,豈料官有牽
纏,致令乖隔,使汝父母與劉祥,既不契于初心,生死永訣。然汝有
靈聖,使我見汝生平之面。若無神靈,從茲而別。”言訖,又復哀泣
逡巡。其女魂自墓出,問平:“何處而來?良久契闊。與君誓為夫婦
,以結終身,父母強逼,乃出聘劉祥,已經三年,日夕憶君,結恨致
死,乖隔幽途。然念君宿念不忘,再求相慰,妾身未損,可以再生,
還為夫婦。且速開塚,破棺,出我,即活。”平審言,乃啟墓門,捫
看。其女果活。乃結束隨平還家。其夫劉祥聞之,驚怪,申訴于州縣
。檢律斷之,無條,乃錄狀奏王。王斷歸道平為妻。壽一百三十歲。
實謂精誠貫于天地,而獲感應如此。
晉武帝世,河間郡有男女私悅,許相配適﹔尋而男從軍,積年不
歸,女家更欲適之,女不愿行,父母逼之,不得已而去,尋病死。其
男戍還,問女所在,其家具說之﹔乃至塚,欲哭之敘哀,而不勝其情
,遂發塚,開棺,女即蘇活,因負還家,將養數日,平復如初。后夫
聞,乃往求之﹔其人不還,曰:“卿婦已死,天下豈聞死人可復活耶
?此天賜我,非卿婦也。”于是相訟,郡縣不能決,以讞廷尉,秘書
郎王導奏以﹔“精誠之至,感于天地,故死而更生,此非常事,不得
以常禮斷之。請還開塚者。”朝廷從其議。
漢獻帝建安中,南陽賈偶,字文合,得病而亡。時有吏,將詣太
山司命,閱簿,謂吏曰:“當召某郡文合,何以召此人?可速遣之。
”時日暮,遂至郭外樹下宿,見一年少女獨行,文合問曰:“子類衣
冠,何乃徒步?姓字為誰?”女曰:“某,三河人,父見為弋陽令,
昨被召來,今卻得還,遇日暮,懼獲瓜田李下之譏,望君之容,必是
賢者,是以停留,依憑左右。”文合曰:“悅子之心,愿交歡于今夕
。”女曰:“聞之諸姑:女子以貞專為德,潔白為稱。”文合反復與
言,終無動志。天明,各去。文合卒巳再宿,停喪將殮,視其面,有
色,捫心下,稍溫,少頃,卻蘇。后文合欲驗其實,遂至弋陽,修刺
謁令,因問曰:“君女寧卒而卻蘇耶?”具說女子姿質,服色,言語
,相反覆本末。令入問女,所言皆同。乃大驚嘆。竟以此女配文合焉
。
漢建安四年二月,武陵充縣婦人李娥,年六十歲,病卒,埋于城
外,已十四日。娥比舍有蔡仲,聞娥富,謂殯當有金寶,乃盜發塚求
金,以斧剖棺。斧數下,娥于棺中言曰:“蔡仲!汝護我頭。”仲驚
,遽便出走,會為縣吏所見,遂收治。依法,當棄市。娥兒聞母活,
來迎出,將娥回去。武陵太守聞娥死復生,召見,問事狀。娥對曰:
“聞謬為司命所召,到時,得遣出,過西門外,適見外兄劉伯文,驚
相勞問,涕泣悲哀。娥語曰:‘伯文!我一日誤為所召,今得遣歸,
既不知道,不能獨行,為我得一伴否?又我見召在此,已十余日,形
體又為家人所葬埋,歸,當那得自出?’伯文曰:‘當為問之。’即
遣門卒與尸曹相問:‘司命一日誤召武陵女子李娥,今得遣還,娥在
此積日,尸喪,又當殯殮,當作何等得出﹔又女弱,獨行,豈當有伴
耶?是吾外妹,幸為便安之。”答曰:‘今武陵西界,有男子李黑,
亦得遣還,便可為伴。兼敕黑過娥比舍蔡仲,發出娥也。’于是娥遂
得出。與伯文別,伯文曰:‘書一封,以與兒佗。’娥遂與黑俱歸。
事狀如此。”太守聞之,慨然嘆曰:“天下事真不可知也。”乃表,
以為:“蔡仲雖發塚為鬼神所使﹔雖欲無發,勢不得已,宜加寬宥。
”詔書報可。太守欲驗語虛實,即遣馬吏于西界,推問李黑,得之,
與黑語協。乃致伯文書與佗,佗識其紙,乃是父亡時送箱中文書也。
表文字猶在也,而書不可曉。乃請費長房讀之,曰:“告佗:我當從
府君出案行部,當以八月八日日中時,武陵城南溝水畔頓。汝是時必
往。”到期,悉將大小于城南待之。須臾果至,但聞人馬隱隱之聲,
詣溝水,便聞有呼聲曰:“佗來!汝得我所寄李娥書不耶?”曰:“
即得之,故來至此。”伯文以次呼家中大小,久之,悲傷斷絕,曰:
“死生異路,不能數得汝消息,吾亡后,兒孫乃爾許大!”良久,謂
佗曰:“來春大病,與此一丸藥,以涂門戶,則辟來年妖癘矣。”言
訖,忽去,竟不得見其形。至來春,武陵果大病,白日皆見鬼,唯伯
文之家,鬼不敢向。費長房視藥丸,曰:“此‘方相’腦也。”
漢,陳留考城,史□,字威明,年少時,嘗病,臨死,謂母曰:
“我死,當復生。埋我,以竹杖柱于瘞上,若杖折,掘出我。”及死
,埋之柱,如其言。七日,往視,杖果折。即掘出之,已活。走至井
上,浴,平復如故。后與鄰船至下邳賣鋤,不時售,云:“欲歸。”
人不信之,曰:“何有千里暫得歸耶?”答曰:“一宿便還。”即書
,取報以為驗。實一宿便還,果得報。考城令江夏●賈和姊病,在鄰
里,欲急知消息,請往省之。路遙三千,再宿還報。
會稽賀□、字彥琚,曾得疾,不知人,惟心下溫,死三日,復蘇
。云:“吏人將上天,見官府,入曲房,房中有層架,其上層有印,
中層有劍,使□惟意所取﹔而短不及上層,取劍以出門,吏問:‘何
得?’云:‘得劍,’曰:‘恨不得印,可策百神,劍惟得使社公耳
。’”疾愈,果有鬼來,稱社公。
戴洋,字國流,吳興長城人,年十二,病死。五日而蘇。說:“
死時,天使其酒藏吏授符□,給吏從幡麾,將上蓬萊、昆侖、積石、
太室、廬、衡等山,既而遣歸、”妙解占候。知吳將亡,托病不仕,
還鄉里,行至瀨鄉,經老子祠,皆是洋昔死時所見使處,但不復見昔
物耳。因問守藏應鳳曰:“去二十余年,嘗有人乘馬東行,經老君祠
而不下馬,未達橋,墜馬死者否?”鳳言有之。所問之事,多與洋同
。
吳,臨海松陽人,柳榮,從吳相張悌至揚州,榮病,死船中,二
日,軍士已上岸。無有埋之者,忽然大叫,言:“人縛軍師!人縛軍
師!”聲甚激揚。遂活。人問之。榮曰:“上天北斗門下卒,見人縛
張悌,意中大愕,不覺大叫言。何以縛軍師?”門下人怒榮,叱逐使
去。榮便怖懼,口余聲發揚耳。其日,悌即死戰。榮至晉元帝時猶存
。
吳國富陽人馬勢婦,姓蔣,村人應病死者,蔣輒恍惚熟眠經日,
見病人死,然后省覺。覺,則具說。家中人不信之。語人云:“某中
病我欲殺之,怒強,魂難殺,未即死。我入其家內,架上有白米(食
卞),几種鮭,我暫過灶下,戲,婢無故犯我,我打其脊,使婢當時
悶絕,久之乃蘇。”其兄病,在烏衣人令殺之,向其請乞,終不下手
。醒,乃語兄云,“當活。”
晉咸寧二年十二月,琅琊顏畿,字世都,得病,就醫,張□自治
,死于張家。棺斂已久。家人迎喪,□每繞樹木而不可解。人咸為之
感傷。引喪者忽顛仆,稱畿言曰:“我壽命未應死,但服藥太多,傷
我五臟耳。今當復活,慎無葬也。”其父拊而祝之,曰:“若爾有命
,當復更生,豈非骨肉所愿﹔今但欲還家,不爾葬也。”□乃解。及
還家,其婦夢之曰:“吾當復生,可急開棺。”婦便說之。其夕,母
及家人又夢之。即欲開棺,而父不聽﹔其弟含,時尚少,乃慨然曰:
“非常之事,自古有之﹔今靈異至此,開棺之痛,孰與不開相負?”
父母從之。乃共發棺,果有生驗,以手刮棺,指爪盡傷,然氣息甚微
,存亡不分矣,于是急以綿飲瀝口,能咽,遂與出之。將護累月,飲
食稍多,能開目視瞻,屈伸手足,不與人相當,不能言語,飲食所須
,托之以夢。如此者十余年。家人疲于供護,不復得操事﹔含乃棄絕
人事,躬親侍養,以知名州黨。后更衰劣,卒復還死焉。
羊祜,年五歲時,令乳母取所弄金□,乳母曰:“汝先無此物。
”祜即詣鄰人李氏東垣桑樹中,探得之。主人驚曰:“此吾亡兒所失
物也,云何持去?”乳母具言之。李氏悲惋。時人異之。
漢末,關中大亂,有發前漢宮人塚者,宮人猶活,既出,平復如
舊。魏郭后愛念之,錄置宮內,常在左右,問漢時宮中事,說之了了
,皆有次緒。郭后崩,哭泣過哀,遂死。
魏時太原發塚,破棺,棺中有一生婦人,將出,與語,生人也。
送之京師,問其本事,不知也。視其塚上樹木,可三十歲,不知此婦
人三十歲,常生于地中耶?將一朝□生,偶與發塚者會也?
晉世,杜錫,字世嘏,家葬而婢誤不得出。后十余年,開塚□葬
,而婢尚生。云:“其始如瞑目。有頃,漸覺。”問之,自謂。“當
一再宿耳。”初婢埋時,年十五六,及開塚后,姿質如故。更生十五
六年,嫁之,有子。
漢桓帝馮貴人,病亡﹔靈帝時有盜賊發塚,七十余年,顏色如故
,但肉小冷﹔群賊共奸通之,至斗爭相殺,然后事覺。后竇太后家被
誅,欲以馮貴人配食下邳陳公達﹔議以貴人雖是先帝所幸,尸體穢污
,不宜配至尊,乃以竇太后配食。
吳孫休時,戍將于廣陵掘諸塚,取版,以治城,所壞甚多。復發
一大塚,內有重閣,戶扇皆樞轉可開閉,四周為徼道,通車,其高可
以乘馬,又鑄銅人數十,長五尺,皆大冠,朱衣,執劍,侍列。靈坐
皆刻銅人。背后石壁,言:殿中將軍,或言:侍郎,常侍。似公侯之
塚。破其棺,棺中有人,發已班白,衣冠鮮明,面體如生人。棺中云
母,厚尺許,以白玉璧三十枚借尸。兵人輦共舉出死人,以倚塚壁﹔
有一玉,長尺許,形似冬瓜,從死人懷中透出,墮地﹔兩耳及孔鼻中
。皆有黃金,如棗許大。
漢廣川王好發塚。發欒書塚,其棺柩盟器,悉毀爛無余﹔唯有一
白狐,見人驚走﹔左右逐之,不得,戟傷其左足。是夕,王夢一丈夫
,須眉盡白,來謂王曰:“何故傷吾左足?”乃以杖叩王左足。王覺
,腫痛,即生瘡,至死不差。
- Oct 16 Sun 2005 07:28
卷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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